如果有一天,有人要研究香港的雅痞文學,鄧小宇與他的文字一定排第一。首先是他文字中的「港味」,我們香港人習慣把英文單詞夾雜在廣東話中,這是一種很獨有的地方文化色彩,從前有人批評這種「文化」不是文化,叫「不倫不類」,但從小宇的文字裏,你知道他發現了這種文化,然後提升了這種文化,並將它發展成一種寫作風格。只有真正熱愛文字的作家才會注意研究、並且發展自己的寫作風格。鄧小宇的新書《吃羅宋餐的日子》中,有一段描寫他尋找寫作風格的思索過程。當他「夢裏尋他千百度」,終於找到之後,頓時有被「灌頂」、「開天眼」的感覺。這是他引用多年的好友陳冠中的話。鄧小宇又說:「我從來不知道文字是可以被運用的這般尖銳、八卦和 Camp……發現原來文字竟還有那麼多可愛的可能性。」熱愛文字的他又發現了一種 Camp文學,在這種文學中,「它將高級、流行文化、 Highbrow、 Lowbrow、藝術、色情、學術、 Gay Gossip共冶一爐,令我歎為觀止。」這是小宇在七十年代發現的一個文學世界,而今天小宇的文字裏,也成功帶我們走進這個色彩繽紛、視覺獨特、萬花筒般的世界。在這個世界裏,我們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敏銳與胸懷,懷舊與溫柔,我們會問自己,為什麼經歷同一件事、看同一部電影,他能看出那麼多我們看不到的東西?他的感知怎麼比我們都豐富?而他總能用文字把最難表達的感覺,到位地描寫出來。
小宇好像搭了一個大舞臺,舞臺的設計既優雅又懷舊,舞臺上出現一大群我們都熟悉的人物,向我們敍述一個活在我們記憶中的香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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