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十五年前,十六世大寶法王接到鄧小平的絕密請求,請法王為西藏命運祈禱,法王通過西藏老人貢加寧波切向鄧這樣回答:「我的祈禱加持無法改變西藏的共業。」
什麼叫共業?共業即屬於一個集體的共同命運。在佛陀生活的時代,有過這麼一件公案。佛陀的祖國受鄰國琉璃王的侵略,百萬大軍把城圍得像是一個鐵桶,佛陀其中一位弟子目犍連尊者神通第一,他騰空入城,在佛陀的族人中救出五百位優秀的人,用缽把他們盛載起來,再重新飛躍出城,結果卻發現,五百人已經不知何時化為血水了。在這之前,佛陀已經向他說過:「釋迦族中受宿世的罪業之報,這是共業所感,他人不能代受。」
換成我們現在的語言來說:要發生的事是無法改變的,因為引起事件發生的種子已經在很早以前被種下了。
後來,八十年代中,轉述這個故事的紅帽大寶法王在三藩市的街上遇到一位藏人,這位藏人屬於流亡在印度的一個西藏激進青年組織,他遊說法王參加一個反華遊行,法王這樣回答:「鄧小平是西藏人的朋友,他思想純正,動機也純正( A positive man with a positive motivation),因此,不要失去希望,誤信我們在中國沒有朋友。」紅帽大寶法王拒絕去遊行。
轉述這個故事的好朋友占士這樣結論:「身為政黨與政治人物,甚至有政治色彩的言論,一定會引來對立者。但一個人的政治取向與個人品格是兩回事。政治取向屬於共業範圍,個人品格屬於個人情操,他的良心向天負責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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