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四世達賴喇嘛一九三五年出生,一九五九年逃亡印度時二十四歲,五十年代初他是一個十多二十歲的青年,這個青年在自己生日的時候,他的寺廟寫信要求一個奴隸主送來人腸、人皮、人頭顱和各種血做為賀壽禮物以便做法事。
一個十多二十歲的青年對是非的判斷能夠有多少?我在蘇州拍一部由威廉.德福主演的片子時,有一場戲需要一個兩歲的男孩忽然搧威廉一耳光,小男孩鮮蹦活跳,爬高上低,沒有不敢做的事,可是當小孩的媽媽幫攝影組戲,要他搧威廉一耳光的時候,小孩竟然怎麼都不願意,他的直覺就是打人不好,所以不能打。一個兩歲的小孩都有是非直覺,一個十多二十歲的,受過育的,有宗信仰的青年竟然允許超殘忍的不人道行為以自己的名義執行,居然目的還是為自己祝壽?就算這是寺院傳承下來的規矩,但是他已經到了能夠掌權的年紀,他應該有最基本的人的良知去制止這種無法形容的痛苦,和廢除這種反人類的殘忍暴行。但是,他不但沒有,還積極參與。
二戰時犯下反人類暴行的德國、日本戰犯已經被判死刑,但達賴卻在一個政治縫隙生存下來。如果西方不利用他做為其中一張反共牌,他的臭底可能早就被嗜血的西方媒體揭露,西藏人也可能到國際法庭告他反人類罪行。他能把黑說成白,魔鬼變菩薩,多虧了這個政治縫隙。
(Visited 30 times, 1 visits toda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