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七年初,伊朗首都德黑蘭一個公園,一個十七歲的少女和她的姪女被三個男人強姦,少女反抗,刺死其中一人,伊朗法庭判少女死刑。之前,一個十六歲的精神不穩定的伊朗少女與一個男人做愛,法庭判男人笞刑,判少女死刑。在沙地阿拉伯,一個十九歲的婦女與她的男性朋友在路上開車的時候,被七個男人襲擊,兩個人都被強姦了。法庭判七人中的四個人綁架罪,判這兩個男女受害者笞刑,各打九十鞭,罪名是「非法社交」。女人的律師上訴,法庭再判女人笞刑加至兩百鞭,律師的執照被吊銷,因為女人與一個和她「沒有關係的男人同在一車」。女人另再加判六個月監禁。
○八年初,香港發生淫照事件,一群被牽涉的女星不被社會輿論同情,在大部份與事件有關的女星都隱藏起來的時候,有一個叫「阿嬌」的女星出來面對公眾,希望得到公眾理解與同情,結果換來更多的指責與侮辱,原因:她的私生活與公眾形像不符。據說有家長與老師為此擔心,不知如何育下一代。
伊斯蘭社會有自己的法則,但香港是什麼社會?連公眾形像與隱私都分不清?我們的社會要擔心的,是從此以後父母的形像。父母的形像都是愛孩子的,卻現在社會鼓勵大家去發掘隱私,於是孩子們發現了父母的隱私後,經過商量,得出了這樣的結論:「父母生我不為我,先有歡樂後有我。」
兩個社會一個共通點:男人們按照自己的意志做出這些悲劇,女人往往是任人宰割的羔羊。
(Visited 15 times, 1 visits toda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