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主社會還允許公然的長官意志嗎?別說一些民主落後國家,就說美國,美國是公認的「民主大國」,有沒有長官意志?
「絕對沒有!」
──有這種想法的只可以贈五個字:無事多讀書。
七十年代初,有套震驚世界的美國鹹片:《深喉》,它的票房收入高達六億美元,而成本才兩萬五千美元,是世界上最賺錢的電影。當時的尼克森總統對它展開強烈的道德譴責,為了人民信服,還指示國會專門成立調查小組,研究鹹片對社會的危害。調查的結果出乎意外,竟然是無害。連《時代》週刊都撰文評論:「鹹片乞人憎,卻無害。」這一下,上流社會也在時代廣場的鹹片戲院前排隊,就在這種氣氛下,政府仍然一意孤行,開動政法機器,控告該片的製片及男主角。為什麼不控告導演和女主角?不得而知,可憐的男主角本來只是劇務,被臨時拉夫做了主角,只付了他二百五十元美金。素來有勢力的好萊塢奮起支持《深喉》,其中有紅極一時的積尼哥遜以及華倫比蒂,民調也說,這雖然是部爛片,但我不願意有人像家長似的不讓我去看。即使這樣,尼克森也不願意從民主及法治的角度去處理這件事。於是檢察官判了男主角坐牢五年。男主角坐足五年牢,事後也沒有人替他平反。別忘記,那時候已經是八十年代初了。
這個故事告訴我們,民主的步伐不是直線的,不是一民主以後便真民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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